关于填报2008年防汛抗旱通讯录的通知

[2008]防汛办函字第36号

 

关于填报2008年防汛抗旱通讯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水利部各流域机构防汛抗旱办公室:

    为了保证2008年防汛抗旱工作联系畅通,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报有关防汛抗旱通讯信息,于5月12日前以书面传真和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我办,书面传真材料必须由防办主要负责同志签字。

    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通讯信息由其所在的省、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代为填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计划单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通讯信息参照附件3的要求填写。

    以后如有变动,请随时更新上报。电子文档格式可从我办外网“公告栏”中下载,网址为http://sfdh.chinawater.com.cn


    联 系 人:韩一文   杨 威

    联系电话:010-63202492  63202085  63540127(传真)

    电子信箱:ywhan@mwr.gov.cn    weiy@mwr.gov.cn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附件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通讯录格式
附件2.各流域机构防汛抗旱通讯录格式
附件3.全国重点防洪城市防汛抗旱通讯录格式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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