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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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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沿革
我国政府对防汛抗旱工作高度重视。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6月7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中央防汛总指挥部。首届总指挥部主任由政务院副总理董必武担任,水利部部长傅作义、军事委员会部长李涛任副主任。1967年“文革”前,邓子恢、谭震林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先后担任中央防汛总指挥部主要领导。1971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撤销中央防汛总指挥部,成立中央防汛抗旱总指挥部。1985年,重新恢复中央防汛总指挥部,国务院副总理李鹏,水利部部长钱正英分别担任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国发[1985]84号)。1988年,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国发[1988]34号),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任总指挥,水利部部长杨振怀、国务院副秘书长李昌安、国家计委副主任叶青任副总指挥。1992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2]45号文,将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成单位不变。1993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3]32号通知,国务委员陈俊生担任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钮茂生、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等任副总指挥。1995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发[1995]32号通知,由国务院副总理姜春云担任总指挥,钮茂生、刘济民任副总指挥。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9]30号通知由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担任总指挥,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国务院副秘书长马凯任副总指挥。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3]17号通知,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担任总指挥,水利部部长汪恕诚、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洋任副总指挥,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任秘书长。2004年因分工调整,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接替汪洋任副总指挥。2007年,陈雷接替汪恕诚任水利部部长、国家防总副总指挥。
根据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8]21号通知,本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由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担任总指挥,水利部部长陈雷、国务院副秘书长张勇任副总指挥,水利部副部长鄂竟平任秘书长。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水利部单设办事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简称国家防总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国务院“三定方案”的规定,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国的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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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成人员为:
总 指 挥:
回良玉(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
副总指挥:
陈 雷(水利部部长)
张 勇(国务院副秘书长)
秘 书 长:
鄂竟平(水利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
戚建国(总参作战部部长)
霍 毅(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矫梅燕(中国气象局副局长)
成 员:
孙志军(中宣部副部长)
杜 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奚国华(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金国(公安部副部长)
李立国(民政部副部长)
丁学东(财政部副部长)
贠小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徐祖远(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胡亚东(铁道部副部长)
危朝安(农业部副部长)
房爱卿(商务部部长助理)
陈 竺(卫生部部长)
胡占凡(广电总局副局长)
王德学(国家安全生产监管管理总局副局长)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鄂竟平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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